愛仁醫療社團法人愛仁醫院 「住院」之篩檢規定 111年9月1日起
※備註:
1.入院後由各護理單位負責每週陪伴篩檢通知(例如:1/1入院+7天,1/8須通知陪病者篩檢)。
2.自費篩檢流程:掛號→批掛繳費→門診篩檢站執行。
3.依醫院因應 COVID-19 醫療應變措施,111 年 9 月01日修訂:全國醫院住院病人之陪病人數以 1 人為限,但病人為兒童(12 歲 以下)、老人(65 歲以上)、身心障礙、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特殊必者,陪病人數上限為 2 人。
4.禁止管制除有下列情形者外: (一)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依法規須家屬親自簽署同意書或文件。
(二)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
(三)其他因病情惡化、醫療處置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等情形,經評估有必要探病且經醫療機構同意者。
5.本院Covid-19疫情應變小組,依循中央疫情指揮中心、CDC及高雄市衛生局等單位滾動式調整防疫標準作業程序。
6.為了避免採檢準確疑慮,所有篩檢皆需由本院醫療人員使用本院提供之快篩試劑執行採檢。為了避免採檢準確疑慮,所有篩檢皆需由本院醫療人員使用本院提供之快篩試劑執行採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