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服務台 >住院須知

住院手續:

★辦理住院手續之地點
    住院時,應先經本院醫師診斷許可後,至一樓掛號處辦理住院手續。
★應攜帶或持憑之文件:
(1)健保身份者:病患健保卡
(2)其他文件: 重大傷病證明、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其他
★具優免身份者,請出示相關證明文件:
(1)辦理住院手續應填具住院自費同意書
(2)限本院規定的優免適用對象。
        * 就醫優待限現職員工。
        * 重大傷病、福保、軍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及65歲以上老人等弱勢族群門診掛號部份優免。
        * 至於部分負擔均依照健保之規定辦理。

一.病人及家屬配合事項

(一) 住院期間IC 健保卡暫時交由護理站保管,有另需要請洽護理站。
(二) 請您將病情及藥物過敏病史誠實告知醫師及其他醫事人員,以配合提供適當之醫療服務。
(三) 請您配合醫護人員進行醫療計畫,如果您無法接受醫護人員安排的醫療計畫,請將原因告知醫護人員,以便安排其他醫療方式。
(四) 您入院後如要暫時離開病房,請通知護理師,以免影響治療;欲外出離院者,請先徵得診治醫師同意,並填寫「住院病人請假單」,向護理站辦理請假手續,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13 條規定,健保身分之住院病人晚間不得外宿。如請假逾期未歸超過 4 小時或未經請假即離院外宿者,本院得視為自動出院(自費病人依照辦理)。
(五) 本院為維護安全及病人權益,訂有管制時間。您住院期間如有人陪伴照料,本院門禁時間為晚間 22:00 至次日早上06:00;門禁期間,僅持有陪病證可進出病房,至於無陪病證者,請在晚間 21:30 離院。
(六) 您住院期間,請配合本院規定穿著適當衣物。
(七) 請您配合維護病房寧靜,勿大聲喧囂,以免影響其他病人休息。
(八) 本院全面禁止吸菸(包含電子菸)、禁嚼檳榔。
(九) 為維護病房安全,任何人不得在病房、浴室、洗手台上烹煮食物。除手機、手機充電器、平板電腦、手提電腦及手機使用之行動電源外,一律不得自行攜帶電器用品(含延長線),若有特殊醫療需求請主動告知醫療團隊評估後,依醫囑使用。
(十) 為維護您財物的安全,請勿攜帶貴重物品到醫院。
(十一) 請勿攜帶寵物入院,以預防傳染疾病擾亂安寧。
(十二) 本院禁止攜帶危險物品及法定違禁品。
(十三) 院期間請務必配戴手圈,並於醫護人員為您執行醫療處置時配合核對身份,請勿將其手圈任意取下,以確保醫療安全。
(十四) 非經醫護人員許可,請勿私自翻閱病歷或查閱相關資料。
(十五) 為維護您的權益與健康,如有不明人士推銷任何物品及醫療用品,請告知護理站。
(十六) 遇到特殊疫情發生時,需配合衛生主管機關及醫院防疫政策執行,如進入醫院需測量體溫及戴口罩等。

二.住院費用負擔

(一) 依健保法第 51 條,下列項目不列入給付範圍:
1.預防接種及由各級政府負擔費用之醫療服務項目。
2.藥癮治療、美容外科手術、非外傷治療性齒列矯正、預防性手術、人工協助生殖、變性手術。
3.成藥、醫師指示藥品、人體試驗。
4.血液。但因緊急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必要之輸血,不在此限。
5.日間住院。但精神病照護,不在此限。
6.管灌飲食以外之膳食、病房費差額。
7.指定醫師、特別護理師、病人交通、掛號、證明文件。
8.義齒、義眼、眼鏡、助聽器、輪椅、柺杖及其他非具積極治療性之器具。
9.其他經健保會審議,報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診療服務及藥物。
(二) 健保不給付項目,會告知並取得您書面同意。但緊急情況為治療必須,無法事先告知時,不在此限。
(三) 若有醫療費用負擔之問題,可向護理站尋求醫療補助事宜。
(四) 自費或健保不給付之醫療費用,依醫療機構收費標準辦理。
(五) 以健保身份入院者,經醫師診斷可出院時,請配合辦理出院手續。經通知拒不出院者,依規定應自行負擔有關費用。

三.各類文件診斷證明申請

(一) 請於出院前幾天提出申請並事先告知醫護人員且備妥相關文件至掛號櫃台申請,避免延誤辦理出院時間。
(二) 若於出院後申請,則需至掛號櫃檯辦理。
(三) 申請應由病人本人、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權人。若病人死亡或無法表達,應由親屬或家屬提出相關證明。
(四) 申請項目如下:
文件類別 份數 工作天數 金額(/)
□住院診斷書   1-3 100
□住院病摘   1-3 200
□光碟(X光、電腦斷層、磁振造影)   1-3 200
□住院收據副本   1-3 50 
□病歷影印   2-5 *基本調閱費 200元,影印單張 5
□其他相關醫療文件   請至批掛櫃台詢問

【病人本身申請】:備病人證件 (身分證正本或正反面影本一份)
【非病人之申請】:備病人證件及委託人雙證件,並填寫 「病歷資料申請單暨委託書」

四.其他附屬服務

(一) 本院有配合的救護車服務,若有需要可向護理站詢問索取相關資訊。
(二) 為能順利出院返家療養,提供供照顧知識與技巧、輔具準備、機構及資源轉介等諮詢,另提供健保居家照護服務,請向護理人員洽詢。
(三) 本院對所有住院病人提供「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不施行心肺復甦術( Do Not Resuscitate) 同意書」、「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及「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撤回聲明書」,如需詳細資訊,請洽護理站。

五.出院手續及轉院申請

(一) 經醫師評估病情可出院時,請依出院手續辦理。若評估無法出院仍要求出院,依醫療法規定,應簽具「自動出院書」後,再辦理出院手續。
(二) 出院前,護理人員會告知您出院後之自我照顧、注意事項、出院帶藥及門診回診時間。
(三) 出院手續辦理:
1.接獲「出院許可」後,先到一樓批價櫃台繳費及領取收費明細單,至藥局領藥後,即可返家。
2.經醫師診斷可轉至其他醫療機構繼續接受治療時,會通知您辦理出院並協助轉介。您可持本院開具之轉診單及病歷摘要,至適當照護層級的醫療院所或機構,繼續接受照護。

 

供應服務

▶ 病服服務:本院備有住院病人服,每日早晨護理人員會提供您乾淨之病人服供您更換。
▶ 電動床使用:單人房內備有電動床。
▶ 電視使用:病室內備有彩色電視。
▶ 呼叫設備:病床床頭均裝有呼叫護士的電鈴及對講機,如有需要時,可按鈴通知護士。
▶ 清潔服務:如有臨時污染、垃圾桶滿出、蟲蟻蚊蠅等問題時,請告知護理站,將派員整理。
▶ 其他服務:設備故障或損壞請告知護理站,本院將派員整修。
陪客床【椅】使用:單人房內備有單人按摩沙發床。
▶ 吹風機使用:如有需要可至護理站借用。